1月10日,中国联通对外发布公告称,本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通知,告知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号),核准联通运营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公告内容显示,首期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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