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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彬本人发声红牛之争新进展 回应50年协议之说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公司 > 正文  2018-10-18 14:17:02 来源:中国经济网

10月16日,有关华彬集团创始人严彬和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之间有关红牛商标纠纷又有了新的进展。此前一直沉默的红牛中国创始人严彬今天首次委托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公开发声,回应“50年协议”一事,并表示,已与红牛中国聘请由数家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组成的专业律师团,将通过法律程序捍卫企业声誉和企业权益。

并且,他重点提及了1995年11月10日签订的“五十年协议”,及1995年12月21日合资合同第七章第十九条“合资公司的产品的商标是合资公司资产的一部分”的合同规定,意即,红牛中国50年的经营期限是有据可循的。

在此之前,泰国天丝方面一直坚持红牛中国经营期限到期,应该被即刻清算。

严彬在这次公开回应中第一次梳理了红牛中国从建立之初至今的全部历程。

他认为,红牛中国进入中国,从无到有,他本人的贡献毋庸置疑,然而,许氏家族子女十一人却对其父许书标授权、其母亲笔签署的五十年协议确定的合作关系产生严重分歧,并产生一系列违约行为,他对此表示痛心。

严彬感到十分愤怒,他认为自己及红牛中国始终秉持承诺及最大善意,希望与泰国天丝第二代继承者沟通。然而,“泰国天丝到中国‘摘桃子’、抢夺利益”。

根据严彬此次的说法,1993年,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天丝”)创始人许书标在海南开办工厂,希望将红牛饮料引入中国,因一直无法取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始终未能启动投产,遂拟放弃经营。

彼时,许书标与严彬相识。1995年,双方商定五十年合作原则,由严彬在深圳设立红牛中国(公司前身),自行解决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问题;许书标在红牛中国五十年经营期限内,通过向红牛中国销售香精等原材料获取利润,并确保五十年内仅红牛中国有权在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

1995年11月,严彬引入国资正式设立红牛中国,严彬代表筹备设立中的红牛中国与泰国天丝、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书》(“五十年协议”),按照商定合作原则,明确约定红牛中国经营期限五十年,在五十年内只有红牛中国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泰国天丝不得自行或许可他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红牛饮料的生产、销售。

之后,严彬称他调整了泰国配方,随后红牛中国也顺利取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解决了泰国天丝未曾解决之难题,为红牛饮料进入中国市场扫清了障碍。

“红牛饮料进入中国市场是从零开始,无任何品牌优势和市场积累,且作为功能性饮料,远不如常规饮品更易被市场接受。”严彬称。

根据严彬的回忆,1995年末春晚,华彬集团斥巨资推出广告语——“红牛来到中国”,正式将红牛饮料呈现在中国消费者面前。之后,华彬集团持续投入巨额广告、宣传费用,陆续打造“困了累了喝红牛”、“你的能量超乎你想象”等经典广告语,树立并稳固了红牛饮料在中国消费者心目中的经典形象。

严彬自认是红牛中国真正且唯一的缔造者。“通过严彬二十多年来在产品配方、商标、生产能力、营销渠道、品牌形象等方面的经营及巨额投入,使得红牛品牌的估值在二十年内一跃超过五百亿元人民币,红牛中国也成为家喻户晓的中国驰名企业。红牛中国二十余年成长和发展所使用资金,均来源于严彬先生个人投入及其资产担保。”

严彬表示,红牛中国设立时,恰逢1995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颁布实施,受限于新颁布政策要求,营业期限在办理工商登记时暂只能记载为二十年。后红牛中国于1998年迁址北京,期限仍登记为二十年。2002年,前述外商投资限制已被取消,红牛中国营业期限可直接登记为五十年。

根据他的想法,五十年协议,是商业合作的基础,是具有最优先效力的基础法律文件,是双方合作的“宪法”。因此,在2002年政策限制取消时,公司未曾考虑过有即刻重新办理营业期限登记手续的必要性,只待2018年公司营业期限正式届满时,落实延期登记手续。

严彬表示,2012年,许书标去世。此后,许氏家族子女十一人对其父授权、其母亲笔签署的五十年协议确定的合作关系产生严重分歧,自此泰国天丝出现一系列严重违约行为。

严彬对此感到十分愤怒,他认为自己及红牛中国始终秉持承诺及最大善意,希望与泰国天丝第二代继承者沟通。然而,“泰国天丝到中国‘摘桃子’、抢夺利益,并且置历史于不顾、置协议约定于不顾、置品牌形象于不顾、置公司数万员工利益于不顾、置上百万合作经销商利益于不顾,对此深表遗憾和痛心!”

目前,中国红牛正在申请延长公司经营期限至50年,不过,目前该申请还在办理过程中。

关键词: 红牛 严彬 50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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